遵義律師 民法典中侵權糾紛幾個被告如何管轄
來源:遵義律師,貴陽合同律師 網址:http://www.temfashionwear.com/ 時間:2022-03-10 11:03:30
民法典對侵權糾紛幾個被告如何管轄沒有作出規定,而民事訴訟法規定,侵權糾紛有幾個被告的,可以由侵權和為地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侵權訴訟管轄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第二十五條 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
二、侵權責任歸責原則有哪些
歸責原則構建了侵權類型,即過錯責任、過錯推定責任、嚴格責任類型。歸責原則對應著侵權責任的基本分類。
1、過錯責任原則
過錯責任是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的侵權責任。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以過錯為歸責的依據,并以過錯作為確立責任和責任范圍的基礎的歸責原則。
2、過錯推定
過錯推定,也稱過失推定,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依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具有過錯,如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過錯推定是根據法定的基礎事實,推定侵權人有過錯。過錯推定采取舉證責任倒置的證明方式,如果行為人未能有效證明其沒有過錯,則人民法院最終得以認定其具有過錯,并據此確立侵權責任。
3、嚴格責任(無過錯責任)
嚴格責任,是指行為人的行為造成他人的損害,不論該行為人是否具有過錯,如不存在法定的免責事由,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嚴格責任歸責的基礎在于風險活動,行為人的免責事由受到嚴格限制。